2013年9月24日 星期二

社會三條潛規則

社會三條潛規則




準則一:跟人決定前途

明初名妓小鳳仙,要是找個民工,掃黃就被掃走了;她找蔡鍔,就流芳千古;要是跟孫中山,那就是國母。所以不在於你幹什麼,而在於你跟誰幹。

準則二:時間決定性質

趙四小姐十六歲去大帥府,去一年是奸情;去三年,是偷情;一去三十年,那就是千古情。很多事情不是不做,而是要看做多久。

準則三:關鍵崗位要有自己人

男子去提親,女方家長:請自我介紹。 A說,我又1000萬;B說,我又一棟豪宅,價值2000萬。家長很滿意,就問C,你家有什麼? C答:我什麼都沒有,只有一個孩子,在你女兒肚子裡。 AB無語,走了。這個案例告訴我們一個淺顯的道理:核心競爭力不是錢和房子,是在關鍵的崗位有自己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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