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

拍片沒比較偉大 暴力就是犯法

拍片沒比較偉大 暴力就是犯法




■專案組
拍電影是工作,媒體記者報導也是在工作,沒有說拍電影的就比較偉大,就可以暴力侵犯也在工作的媒體記者。
雖 說來者是客,但拍片僱用的保鑣使用暴力對待媒體,這樣的客人,台北市還是傾力協助拍攝嗎?如果盧貝松此行有助於提升台灣街景的能見度,對於暴力行為是否我 們也得乖乖吞下?若見到他們在大街上拍戲,也要假裝沒看到,被保全斥喝不准拍照的民眾也得報以微笑,表示歡迎大導演光臨寶島?

台北市影委會 沒做好協調工作.


其 實負責協助拍攝的台北市電影委員會沒有扮演好協調角色,是這一連串媒體攻防戰發生的主因之一,對於媒體詢問,一律以保密、不方便透露做回應,若如報導所 說,在晶華酒店前因媒體攝影機腳架害飛車甩尾戲無法拍攝,影委會可以出面跟媒體協調,相信媒體願意配合挪到其他地方,畢竟媒體想要的只是有畫面可以報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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